作为丹东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农村养老难题的一项民生工程,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已经启动。今年,该市将在东港、凤城、宽甸和大孤山经济区选取部分乡镇作为试点,首批建立60所互助幸福院,每个幸福院政府将资助3万元,预计“五一”前将全部建成。
互助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以互助的形式,为具有本村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是本村生活能够自理的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就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幸福院的建设由村委会承担,利用闲置学校、旧村委会、厂房、民房等资源改扩建互助幸福院。每个建院规模在100平方米以上,床位在4张以上,保证有管理人员、有规章制度、有老人小饭桌、有老人休息床、有棋牌阅览娱乐室、有室内外简易健身器械、有医疗联系点,以满足老人在餐饮休息、文化娱乐、健身康复、交友聊天等方面的需要。
在运行上,互助幸福院本着“自治、自愿、自保、自助”的原则,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由村集体与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或村集体承担。在老人和子女同意的情况下,老人自愿入住,并签订协议;入住老人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开支由老人和子女来保障。幸福院不设专业的服务人员,老人的生活和日常管理,以老人们自己服务、互助服务为主,由年纪较轻的照顾年老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彼此协助,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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