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早上7点多钟,胡某搭班车从荔浦来到桂林,辗转来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然而,跟一般到医院看病的患者不一样,胡某并没有挂号等待看病,而是径直走上二楼一间科室的候诊区,并在候诊区内来来回回走了几分钟,眼睛留意着候诊病患的皮包。
胡某看见,一位女士拎着黑色皮包,包内的手机还露出半截。于是,胡某跟在这位女士身后,趁着她不注意,把包里的手机偷走,并立刻离开了医院。
之后,胡某来到解放西路的公交车候车点,准备搭公交车到汽车总站,再乘班车回荔浦。在等车期间,胡某手中的雨伞不小心碰到一旁的男子的包。
男子立刻用手向身后摸去,正好抓住胡某的手,“你想干什么?”
虽然胡某跟男子解释只是雨伞碰着他,但是男子在包里翻找了一下,没有找到手机,怀疑是胡某偷的,就打算拉着胡某去派出所报警。
就在这时,胡某把刚刚在医院偷的手机拿出来丢在一边,想赶紧离开。没多久,民警赶到现场,将胡某与手机都带回刑侦队。
后来,男子在自己包的一个角落发现了手机,才知道刚刚误会了胡某。然而,歪打正着,胡某在民警的讯问下,如实供述了自己之前到医院偷手机的经过。
经鉴定,胡某所偷的手机价值900多块。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员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扒窃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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