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保监局坚持突出重点,靠前引导,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着力筑牢销售误导的五道防线,发挥内外部监督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市场规范经营。
防线一:建立挂钩考核制度,筑牢经济指标防线。经过调查、分析、试点,在辖内逐步建立起“三方参与,全面覆盖”的经济考核模式,分3个方面建立经济考核指标。薪酬挂钩考核:将保单13个月继续率、撤件率、客户投诉10日结案率、客户投诉结案满意度等品质指标纳入机构及高管人员考核,直接影响机构费用和高管薪酬待遇。手续费挂钩考核:将销售误导退保件与手续费支付挂钩,若因销售误导引发退保,在扣除代理机构相应手续费后,根据查实的误导件对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实施相应处罚,督促保险代理机构特别是银邮兼业代理机构加强柜面销售人员销售行为管控。佣金(绩效)挂钩考核:将保单回访率、回执回收率与业务系统对接,并与销售人员的佣金发放挂钩;将保单资料特别是银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纳入银保专管员的月度绩效考核;将因误导行为引发的退保件与保险销售人员绩效、佣金挂钩。通过经济杠杆,有效引导机构、高管和销售人员自觉规范销售行为。
防线二:建立质量跟踪监督制度,筑牢服务指标防线。在认真分析人身险公司各产品条线的退保数据、退保人年龄结构及退保多发险种等因素的基础上,贵州保监局研究建立涵盖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和咨询投诉等各业务环节20个调查内容的人身险服务质量跟踪卡。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定期开展保险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活动,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督促保险机构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水平。此外,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选聘包括保险消费者、金融保险学者、媒体人士等代表担任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对保险合同条款、保险销售行为、理赔情况及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要求各保险分支机构认真收集和处理保险消费者在承保、保全、查勘、理赔等环节提出的意见建议,掌握保险服务需求,改进保险服务手段和措施,通过外部“加压”杜绝销售误导行为。
防线三: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筑牢诚信指标防线。结合现阶段销售误导行为的突出表现,贵州保监局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对原诚信记录管理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出台《贵州省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了惩戒褒奖范围、信用信息采集流程和信用信息查询时限。完善全省保险业营销员诚信记录信息统一管理平台运转,明确信息采集和审核职责权限,由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根据厘定的流程、时限等申报和采集辖内营销员的信用信息,并将涉及营销员的表彰奖励记录、违法违规记录等细化为11项内容及时录入系统,通过登录信息系统,可随时查询时限在7年以内的营销员诚信记录。此外,积极参与贵州省市场主体诚信体系网络平台建设,通过贵州省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网,及时披露辖内保险机构优良信誉信息和获提示、警示、监测、处罚、申诉、举报等不良行为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获知保险公司诚信状况。通过行业和社会的双重监督作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环境,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防线四:建立展业证扣分制度,筑牢展业管控防线。为督促保险销售人员依法合规展业,贵州保监局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参照驾照扣分制度,率先推出《贵州省保险营销员展业证计分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展业证获取条件、展业证申领程序、展业证扣分事项、展业证分值对应惩处措施、展业证扣分申诉流程、展业证计分管理职责等六个方面内容。其中,对当前保险营销员展业过程中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分解,细化为涵盖展业全过程的26项扣分事项,并针对不同的扣分情况进行差异处理。一个展业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扣满10分或连续两年被扣5分的,保险公司必须收回该营销员的展业证,并经培训合格后可向其重新发放展业证;一个展业证一次性扣10分的,保险公司必须终止与该营销员的委托代理关系,收回并注销其展业证,三年内不予重新登记注册,以此从源头上遏制销售误导。
防线五:建立产品披露制度,筑牢信息公开防线。为加大广大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进一步普及保险知识,今年5月,贵州保监局以推进人身险产品的公开化透明化为抓手,组织人身险业公开辖内寿险产品信息链接。消费者可登录贵州保险行业协会外网,通过首页“人身保险公司险种信息查询”专栏进入产品信息查询,涵盖辖内9家保险主体全部在售的6大险种近1300个产品的详情、投保示例、购买须知及其他提示等。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也有助于改善保险产品信息不对称现象,引导消费者提升保险知识积累,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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