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法受理了律师吴有水关于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于昨日公布了相关行政复议审理结果。其官网通告,要求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7省人口计生委限期向公民吴有水公开该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信息。
这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主管部门对社会抚养费是否应该公开、应该如何公开等问题,首次作出具体的明确表态。
10月下旬,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委相关工作人员还赴杭州与吴有水沟通。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相关行政复议审理结果:目前,已完成对14个省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将于近期陆续审结其余行政复议案件。在已经审结的14个案件中,山西、内蒙古、黑龙江、贵州、西藏、陕西、宁夏等7个省份,因超出法定期限作出答复,已依法作出确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复议决定;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等7个省份,因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
昨晚,律师吴有水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卫计委依法要求各省人口计生委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的态度值得肯定。
7月11日,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份的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局)分别发函,申请各自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而后仅12省份向其公开。8月12日,吴有水以天津、河北等19省份人口计生委逾期未作出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为由,向国家卫计委提出19份行政复议申请。
吴有水表示,他仍在等待未公开省份的答复,否则将继续追问。
吴有水还认为,除督促各省人口计生委依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信息,卫计委还应要求上述部门对“社会抚养费”的准确主动公开。他认为,有些省份公开的社会抚养费征缴数额并不准确,不同省份之间,同期征缴的社会抚养费差别绝大,最大差距甚至近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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